广州伪造票据罪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808821201

丁一元-广州伪造票据罪律师照片展示

丁一元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01199710164293

  • 联系电话:

    18688395239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伪造票据罪

商业票据贴现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开具、委托收款、兑付流程简介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2日 来源:广州伪造票据罪律师
[导读]:  丁一元律师,广州伪造票据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

 丁一元律师,广州伪造票据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商业票据贴现业务

09年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知识点归纳:商业票据贴现业务

商业票据贴现业务包括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异地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买方付息贴现业务和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贴现业务。

①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票据持有人将其未到期的商业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票据营业部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②异地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票据营业部总、分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外地区的企业至总、分部营业场所,在支付贴现利息后,将其合法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的行为。

③买方付息贴现业务:卖方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为取得资金,在由买方贴付利息或者由买方和卖方共同支付利息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的票据行为。

④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贴现业务:票据营业部从企业持票人手中买断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票据营业部承诺在票据发生风险时仅放弃对贴现企业追索权行为的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开具、委托收款、兑付流程简介

问:请简单介绍商业承兑汇票从开具到兑付的整体流程。

答:签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双方协定,可以由付款单位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人留存;第二联为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开户银行随结算凭证寄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人存查。商业承兑汇票由付款单位承兑。付款单位承兑时,无须填写承兑协议。也不通过银行办理,因而也就无须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只需在商业承兑汇票的第二联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的印签后,交给收款单位。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先交付款单位承兑,再交收款单位专类保管。

委托银行收款。作为收款单位,计算从本单位至付款人开户银行的邮程,在汇票到期前,提前委托银行收款。委托银行收款时,应填写一式五联的“委托收款凭证”,在其中“委托收款凭证名称”栏内注明“商业承兑汇票”字样及汇票号码。在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背面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查后办理有关收款手续,并将盖章后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退回给收款单位保存。

到期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单位存款账户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时,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按规定按照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的5%收取罚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并通知付款单位送回委托收款凭证及所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单位应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天内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商业承兑汇票第联退回开户银行。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付款单位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后,应在其收存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三联和第四联“转账原因”栏注明“无款支付”字样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后,一并退回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交给收款单位,再由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自行协商票款的清偿问题。如果付款单位财务部门已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商业承兑汇票第二联作了账务处理因而无法退回时,可以填制一式二联“应付款项证明单”,将其第一联送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由其连同其他凭证一并退回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再转交收款单位。

作为付款单位,由于无力支付而退回商业承兑汇票时,应编制转账凭证,将应付票据转为应付账款。